
第二版:综合

2025年07月14日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号)
本文字数:211
南通市海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3日补选刘志华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现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选出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南通市海门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5年7月13日
刘志华同志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志华,男,汉族,1979年5月生,大学,硕士,中共党员。
◎ 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海门日报社、南通市海门区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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