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版:部门·公益

2025年02月13日
搭建三座“桥” 法律服务暖民心
本文字数:668
本报通讯员崔凌瑜
近年来,海门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等工作中,架起法治桥梁,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提升司法行政为民成效。
搭建法律服务“连心桥”
紧扣“法援惠民生”主题,按照“应援尽援”的法援宗旨,拓展申请渠道,畅通申请途径,提升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完善律师值班制度,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组建专业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结合不同企业、不同行业职工需求情况、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情况等内容,开展线上线下服务。在区人民医院门诊大厅,创新设立“法律公益服务门诊”,让患者能挂上法律服务“专家号”。
搭建法治宣传“便民桥”
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扎实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普法阵地,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法之韵”、“百合”法治艺术团,编创了一系列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法治文艺节目,通过歌舞、诗朗诵、小品、海门山歌等多种形式,将法律之声传遍大街小巷。
搭建矛盾化解“和谐桥”
充分发挥网格员扎根一线的地域优势,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确保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初期,化解于日常。做优“杨大姐工作站”调解品牌,通过跟老百姓“说句心里话”和“调解+志愿服务”“调解+心理咨询”“调解+法律宣传”的模式,创新形成“三心三意”工作法,不忘初心、保持耐心、秉持公心,用诚意、善意、暖意真情服务群众,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化解在基层。
◎ 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海门日报社、南通市海门区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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