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百姓一个苹果梨
□黃启扬
苹果梨是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出产的独特水果,有着100余年的栽培历史。其形态类似苹果,果肉脆嫩,酸甜多汁,清香爽口,香飘四海。
说起苹果梨,我不禁想起51年前一段刻骨铭心的往事。
那是1973年9月,我们奉部队之命,第一次赴延边实习。为了更好地学习朝鲜语,组织上安排我们白天在延吉市第三中学学习,晚上让我们住在朝鲜族房东家里,抓紧一切时机与房东及其家人练习日常会话。当时,我的战友、同学李林、张永胜住在朝鲜族房东金昌淳家里。
有一次,李林和张永胜在食堂吃过晚饭回去时,正好赶上房东一家人在吃饭。金昌淳让妻子把削好的苹果梨装在果盘里,端过来给他俩吃。李林和张永胜婉言谢绝:“老百姓的苹果梨我们不能吃,这是纪律,作为军人不能违反纪律。”
正在喝酒的房东金昌淳听到后,酒也不喝了,叫妻子把托盘递给他,端在手中,请李林、张永胜俩人吃,还说:“你们住别人家不吃老百姓的东西我理解,但在我家不一样,我也当过坦克兵,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咱们都是当兵的人,只不过我现在不穿军装了,你们不吃,说啥我也不理解。”后来,李林和张永胜去找了部队的朝鲜族队长金云喆过来做房东的思想工作,赢得了房东的理解。
那年冬季征兵时,我们在延吉县(为龙井市)东盛涌公社开展冬季征兵宣传活动。带队领导金云喆为了提高我们的朝鲜语口头表达能力,特意安排我们一个人包一个大队,单独住在朝鲜族房东家里。李林房东家的生活条件很不错,5棵苹果梨树上结着很多又大又红的果实。一天晚饭后,房东家洗了一大瓢苹果梨,让李林吃,而李林不吃。男主人以为他客气,就把苹果梨拿到他的房间里,李林还是坚持不吃。打那以后,房东一家人再也不叫李林吃苹果梨了。
李林、张永胜两位老同学、老战友遵规守纪的举动,得到了朝鲜族房东们的称颂和部队带队领导的表扬。这也成为我终生难忘的民族情感和美好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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