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时事
2024年06月01日
我国初步建立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
本文字数:581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 (记者向家莹)《经济参考报》5月30日刊发文章《生态环境部:我国初步建立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文章称,生态环境部29日召开了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张玉军表示,当前,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已初步建立。同时他透露,今年生态环境部将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体系,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制度体系。同时,尽早启动“十五五”全国生态保护规划编制。研究制定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作为全面评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质量标准,并适时纳入美丽中国建设考核体系。
据介绍,我国已形成了“五年一次全国、每年一批重点区域”的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机制,针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开展生态环境成效评估。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曝光了109个涉及生态破坏的典型案例,还建立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不断提升主动发现人为破坏活动的遥感监测能力。
围绕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张玉军表示,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完善“监控发现-移交查处-督促整改-移送上报”生态破坏问题处置工作机制,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以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开展双月度人为活动遥感监测。加强秦岭、荒漠化地区人为活动遥感监测,研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外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破坏问题查处机制。推动《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规程(试行)》尽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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