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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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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本文字数:9420

§1 重要提示

本信息披露报告旨在向本行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经营状况、业务发展等情况。本行董事会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本行注册中文全称: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门农村商业银行)

2.2 本行英文全称:Jiangsu Haime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缩写:HRCB)。

2.3 法定代表人:黄建新

注册资本:104614.6330万元人民币

邮政编码:226100

电 话:0513-68050800

传 真:0513-68050803

电子信箱:hmls2046@163.com

客 服:96008

投诉电话:0513-68050800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行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解放中路137号。

§3 报告期内股本及股东情况

3.1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注册资本有变动。因2021年度利润分配中1%送股,故注册资本由103578.8446万元增加至104614.6330万元,无分立合并事项。

3.2股本结构情况

3.3 本行前十名法人股东持股及信息变更情况

最大十名法人股东持股48754.52万股,占总股本的46.60%。

单位:万股、%

3.4 本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情况

最大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5504.40万股,占总股本的5.26%。

单位:万股、%

3.5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本行没有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江苏海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2022年4月执行董事、副行长陈勇提交辞呈;

2022年4月聘任冯增荣为海门农商银行副行长;

2022年4月选举顾健斌,冯增荣为海门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5月顾健斌获董事任职资格批复,冯增荣原为海安农商银行董事无需批复;

2022年5月职工监事黄海滨提交辞呈;

2022年5月选举姜秀峰为职工监事;

2022年7月执行董事、行长左明提交辞呈;

2022年7月聘任陈晖为海门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行长,11月陈晖获行长任职资格批复;

2022年8月选举陈晖为海门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11月陈晖获董事任职资格批复;

2022年11月外部监事顾峻峰提交辞呈;

2022年12月非执行董事黄裕锋提交辞呈。

§5 部门设置情况及员工情况

5.1 部门设置

报告期内,海门农商银行包括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纪律监督室、办公室、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安全保卫部、信息科技部、计划财务部、运营管理部、金融市场部、投资银行部、电子银行部、信贷管理部、资产保全部、普惠金融部、零售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公司金融部共23个部室。

5.2 部门职能

5.3 员工情况

截至2022年末,在职职工总数是584人。其中管理人员136人,占比为23.3%;具有专业职称的254人,占比为43.5%;大专以上学历544人,占比为93.2%。全行共有退养人员16人、退休人员374人。

5.4 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

§6主要财务数据摘要

6.1基本财务指标 单位:元

6.2行业主要财务及监管指标

§7 公司治理情况

7.1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于2022年4月22日在海门农商银行八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三次股东大会;2022年8月26日在海门农商银行八楼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暨2022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关于修订<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选举顾健斌、冯增荣、陈晖同志为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等十九项议案。向大会报告了海门农商银行2021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果、海门农商银行董事会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本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并由见证律师对大会进行全程见证。

7.2 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5名,非执行董事10名(含独立董事4名,黄裕锋12月辞去董事职务)。报告期内,董事会全体董事诚信、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程序,有效发挥董事会的决策职能,指导本行经营和管理,推动本行建立良好、诚信的企业文化和社会形象。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仔细审阅会议资料,充分掌握信息。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中就审议事项发表独立、专业、客观的意见,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16次会议。其中季度例会4次,临时会议12次。董事会分别对海门农商银行2021年度行长室工作报告、海门农商银行2021年度审计报告、海门农商银行2021年度合规报告、海门农商银行2021年度行长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海门农商银行2021年度绿色信贷发展和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绿色信贷目标报告、海门农商银行2021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及2022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海门农商银行2022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及风险偏好、风险限额指标体系、海门农商银行开展“三排查、三提升”提振工程专项活动等提案进行了审议,形成相关决议。会议结束后董事会督促经营管理层对通过的决议事项抓好落实推进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秉承“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引导督促经营管理层,狠抓基础管理能力提升,加大实体贷款营销和投放力度,争抢市场份额,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价值创造力,实现股东、社会、企业和员工利益的共赢。报告期内,各位董事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及调研,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加强董事会履职能力,强化了董事会的核心作用。积极履行包括战略管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内部控制等关键职能,助力本行稳健发展。

7.3 监事会的构成及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3名,股东监事3名(其中:顾峻峰11月辞去监事职务),外部监事3名。

本行监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省联社公司治理基础工作要求,提高监督效能,丰富履职体系。紧跟本行战略部署,重点对发展战略、内控体系的架构落地、岗位责任落地、资产风险分类、不良资产核销等主要风险点进行重点监督评估。协同条线部门组织开展调研、督查、检查等专项活动,为海门农商银行的业务稳健发展、风险管控有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监事会例会4次,临时会议3次,审议议案38项;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审议议案37项。优化监督体系,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对信息披露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审核意见,对发展战略、财务、合规管理、数据治理等进行监督评估,促进监事会成员勤勉尽职,并发表专业、严谨、独立的意见,切实履行监事职责。积极构建日常监督闭环式监督机制,层层落实协同推进的工作模式。对照省联社公司治理基础工作评价中关于监事会履职、监事会会议、监事、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董事监事履职评价细则,确保监督事项应上尽上。探索调研督查新形式,调研前深入开展分析研究,形成事前分析报告,明确调研重点与方向,以事前分析驱动现场调研质效提升,贯通事前分析、事中座谈、事后总结、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等环节,形成调研成果。提出了“提升内部审计效能”的建议,“数据治理专项审计”“提升洗钱风险管控”的风险意见。加强问题反馈,跟踪问题整改,通过风险提示等形式及时反馈董事会和高管层,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建议,前瞻性提示趋势性、苗头性风险问题,为有效化解风险做出积极贡献。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组织学习调研,围绕本行经营管理目标、经济金融形势发展要求,持续督促监事充分履职。一是,开展关于重点领域风险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切实加强我行风险管控,提升重点领域风险管理能力,从风险防范意识、风险管理环境、组织体系建设及风险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探讨适应我行的全面风险管理策略,助力我行高质量稳健发展。二是,开展关于场景拓展应用情况专题调研,更好地推动我行电子银行业务高质量发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农村生态建设,积极践行金融为民理念,着力探索零售“一站式”金融服务。三是,强化自身履职,规范制度体系,利用监事会会议时间,组织监事对公司治理准则、反洗钱风险、履职评价办法及监事会修订的相关制度等学习活动,督促监事会成员努力提升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切实履行好监事职责。通过调研活动,督促监事依法依规履行好监督职责,合理安排监督内容,全面提升监督实效,充分发挥各位监事的专业能力,形成集体思维碰撞火花,为推动我行各项业务稳健发展集智聚力。

7.4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及措施

2022年,我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59.99亿元,较年初增长30.47%,占各项贷款的70.45%;小微企业贷款户数8618户,较年初增加977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2.4亿元,较年初增长20.64%,高于各项贷款增速9.49个百分点;贷款户数8090户,比年初增加1166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收益率5.27%,较上年下降0.33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全行 42 个网点机构加强了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主要通过一是深入推进“百行进万企”、“三访三增”、“百名行长进千企”等走访活动。二是积极开展“百行进万企”、“科技型中小企业走访”、“小微企业首贷扩面纾困助稳专项活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对接”等走访活动行动。积极对接联建村企,获取联建项目具体情况,掌握项目进展一手资料。对可能具有金融需求的重点企业联合村部现场走访,加强沟通对接;借助一些德高威望的村企关键人,带领我行金融服务人员一同走访,确保金融服务及时到位。三是持续主动对接政府机关,及时获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源,第一时间参与项目谈判,把金融服务承诺作为项目落地的重要推手。四是与乡镇、园区工业主管部门沟通,多方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及时上门做好对接服务。组织金融服务进园区、乡镇、社区、商圈等“四进”活动。五是优化信贷产品服务,根据客户金融需求、市场竞争实际,不断完善产品体系,增强服务乡村硬实力。六是高效执行两项政策工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着力提升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业务量,提高信贷普惠覆盖面。七是推进落实风险补偿政策。切实利用好省财政厅推出的“小微贷”、“苏农贷”、“苏科贷”专项产品及省联社推出的“省农担”,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

7.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8 公司风险控制情况

8.1 本行风险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为应对日益复杂的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以及日趋严格的监管要求,本行认真贯彻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省联社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要求,进一步推动风险管理工作往纵深发展,逐步实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专业风险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由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深刻转变,逐步形成专业化、全流程化的风险管理实践体系,巩固全面风险管理成效。本行风险管理部以全面风险管理作为主要职能,牵头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各项工作,加强全面风险的指导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各项风险控制情况报告。本行能牢固树立“全面、全员、全程”的风险管理理念,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案防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强化重点领域风险排查,严守风险底线。报告期内,本行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健全,能够与本行的经营发展相适应,各项风险管理状况良好。

8.2 操作风险管理。报告期内,本行坚持以《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为指导,不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体系和组织架构,推动操作风险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制度建设方面,牢固树立“制度先行、操作在后”的理念,形成制度制定、实施、监督、回检、修订的长效工作机制。本行合规管理部负责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报告期内,本行实现了各项操作风险管理目标,无重大操作风险事项。

8.3 信用风险管理。报告期内,本行信贷管理部主抓信用风险,深入推进信贷业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流程再造,对信贷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规范信贷业务线上、线下操作流程,建立了严明的分层授权体系、严格的风险防控机制和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打造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放款等一整套标准化工作流程。本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思路,坚守市场定位,以高质量服务“三农”、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把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放到更加重要位置,回归本源,合理把握业务推广节奏,更加突出做小做散、更加突出制造业贷款投放。积极调整信贷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信贷人员管理,不断提高业务拓展与风险防控水平。本行持续完善大额风险监测报告制度和风险总额控制制度,明确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的界定标准,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的风险集中度和抗风险能力,强化行内不同部门间的紧密合作,不断提高大额风险监测的强度,适时扩大大额风险监测范围,明确其风险边界和风险底线。报告期内,本行信贷资产质量持续向好,能对大额风险暴露情况进行有效分析和管理,无重大信用风险事项。

8.4 市场风险管理。报告期内,本行坚持稳健经营原则,坚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营运,按照监管标准对业务指标实施监测。本行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相关业务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及监管指标,按照《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慎审操作。本行充分利用业务系统实现标准化控制,通过对金融市场相关业务的规范化、流程化管理,逐步将统一授信、限额管理、交易权限控制等要求融入系统,实现“人控”与“机控”的有机结合。同时,本行正常开展开户、结售汇、汇入汇款、汇出汇款、出口托收、出口信用证、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收支等国际业务。本行加强经济政策和金融市场研究,提高利率风险变动的分析预测能力;及时修订金融市场业务风险及限额管理办法;强化业务授权、敞口限额和流程监控管理,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报告期内,本行市场风险管理整体情况较好,无重大市场风险事项。

8.5 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期内本行致力于完善流动性风险治理体系,提升流动性风险管控能力。在金融去杠杆的宏观调控下,本行非常注重资产负债规模的发展与资本水平的匹配,将控风险放在业务经营发展的首位。加强负债端管理,确保负债总量适度、来源稳定、结构多元、期限匹配。通过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体系、日常监测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和压力测试机制等,切实加强对分支机构的指导和监控,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实行了前、中、后台相互制约的业务架构,严密监测流动性风险变化趋势。优化负债业务结构,加大低成本资金的拓展力度。本行还加强资金来源稳定性管理,加强本行的资金头寸调度管理,加强市场分析、完善流动性应急计划,通过内调外借有效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对资金期限匹配和现金流预测等加强管理。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事项。

8.6 声誉风险管理。为主动适应信息社会形势下舆情监控的需要,突出舆情应对的敏感性、组织性、针对性和主动性。在制度建设方面,本行已制定了《网络舆情应对管理规定》、《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通过实施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条线分工和协同处置,有效提升网络舆情的发现、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和对外宣传,为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主动权。在处置机制方面,本行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声誉风险事项,对媒体关注的各类“舆情点”进行深入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处置;统一负责对外宣传、新闻采访、危机公关等工作。同时本行加强监测,及时对舆情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尽早发现和掌握与本行相关的各种信息,定期整理分析,迅速应急反应。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本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声誉风险事件。

8.7 国别风险管理。报告期内,本行制定了国别风险管理办法,及时了解国家、地区的经济状况,政治、社会动态,有效识别、计量、检测和控制国别风险,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国别风险事项。

8.8 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

董事会按季审议资产质量分类及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掌握了解全行风险管理整体状况;董事会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时了解本行大额贷款及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做出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的全程参与监督;按季听取经营层经营管理情况,并提出专业性意见。对监事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董事会都能认真听取,明确答复。

高级管理层通过建立风险识别与管理程序,制定识别和管理风险的制度,定期对各项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估等,确保本行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风险管理方针和政策

本行在实现经营目标、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将持续追求规模、效益与质量的均衡发展,强调业务收益与风险承担的相互匹配。本行坚持在能力范围内承担适度风险,不追求规模盲目扩张和盈利超速增长。在稳固传统基础业务之上,积极开发业务新增长点,适当提高潜力业务的风险容忍度。本行坚持主动管理风险,适度承担风险,持续保持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主动识别、评估和计量风险,主动配置资源、主动调整风险政策,实现风险管理创造价值。准确把控各项业务的风险水平,推动风险的精细化管理,积极支持各种业务和产品创新,促进业务稳健发展。

(3)风险计量、监测和管理

一是本行风险管理部负责本行的风险评价、风险计量、指标监测工作,按季测算、评估、披露相关数据,探索提高风险管理量化工作,确保各类风险主要指标符合容忍目标。二是确保资本规划、拨备提留等主要监管指标的稳定性和一致性,确保实现风险全覆盖,尤其是通过定期对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实现对各类资产的持续监控。三是风险管理部按季总结通报本行资产质量及信贷投放情况,向行长室作风险监测报告,为经营层决策提供参考。

(4)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

报告期,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本行认真贯彻执行监管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省联社关于年度工作指导意见,着力夯实内控管理基础,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合理统筹业务发展与内控管理之间关系,持续打造整体统一、有机协调、运转高效的内控管理体系。报告期,本行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及监督体系,各项业务良性健康发展,综合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未发现内部控制体系在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一般缺陷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本行可控制范围之内且不会对经营管理活动和财务目标的实现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上接A6版)

§9 重要事项

9.1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本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9.2 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9.3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督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9.4 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与关联方交易的条件及价格均按本行的正常业务进行处理。针对不同类型和内容的关联交易,本行根据《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授权权限进行审批,以下披露关联交易口径。

(1)关联方贷款(不含信用卡)交易情况:截至2022年,贷款业务关联交易共101户,贷款表内余额115002.59万元,其中:发生一般关联交易87户,贷款表内余额12612.59万元;发生重大关联交易14户,贷款表内余额102390万元。操作程序合规,贷款条件未优于其他客户,关联方贷款整体风险可控。本行重大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2)关联方信用卡交易情况:截至2022年末,关联方信用卡交易涉及张达飞等443户,涉及金额185.55万元。

(3)关联方金融市场业务情况:截至2022年末,涉及到的关联方金融市场业务如下: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本行于2020年5月7日买入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江苏信托-鼎信二百一十四期(南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6000万元,期限3年,到期日2023年4月17日,年利率5.6%,半年度付息。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本行于2022年11月11日信用拆出15000万元,交易对手为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利率2.40%,到期日2023年2月10日。

§10 财务报告

本行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根据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如下:

审 计 报 告

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门农商银行)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门农商银行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门农商银行,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海门农商银行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海门农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海门农商银行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海门农商银行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海门农商银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海门农商银行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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